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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家暴犯罪刑法规制硕士论文提纲--家庭暴力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
摘要:家庭暴力是世界上常见的问题。这种社会癌症不仅对个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而且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情节严重、有社会危害的家庭暴力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犯罪。家庭暴力犯罪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上,家庭暴力犯罪是一种犯罪概念,狭义上,家庭暴力犯罪是指刑法起诉的家庭暴力行为。本文从刑法的角度出发,主要讨论狭义的家庭暴力犯罪。目前,国际社会已就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犯罪达成共识,家庭暴力犯罪的概念和可罚性研究正在逐步推进。我国研究起步较晚,刑法关注度不够高,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联系不够顺畅。现行刑法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犯罪主要分布在分则第四章,但这些规定或不完整,难以保护家庭暴力犯罪。为此,结合我国刑法理论和家庭暴力犯罪的特点,本文试图提出一套既符合刑法理论,又符合我国家庭暴力犯罪防治现状的建议,供立法和司法规定家庭暴力犯罪时参考。具体来说,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家庭暴力的定义。与国际和国内的相关概念相比,总结出符合我国现状的概念,即家庭暴力通过实施身体力量、精神胁迫、侮辱或其他方式对对方的身体、精神和性权利造成非法侵权。然后阐述了家庭暴力关系不平等、循环性、隐蔽性、长期性和社会容忍度高的特点。此外,根据不同标准划分家庭暴力的类型,重点关注侵权对象的分类,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第二部分是家庭暴力犯罪的中外立法比较。首先,总结各国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概况,横向分析各国情况,然后横向比较不同国家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模式、犯罪、刑事类型和最高法定刑罚,提出各国家庭暴力犯罪的特色防治措施,如美国对虐待儿童和婚姻强奸的规定;英国禁止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占有令和罚款;日本对婚姻暴力和各种具体禁令的规定,为中国家庭暴力犯罪规定提出的建议铺平了道路。第三部分是家庭暴力犯罪的难题,主要讨论三个有争议的家庭暴力犯罪。首先,探讨虐待与故意伤害的区别,从犯罪设置等方面阐述;然后探讨婚姻强迫性行为的定性,从意义和犯罪性上解读;最后,注意处理暴力,定义暴力构成的暴力和司法完善。第四部分讨论了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和完善。包括在规范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模式选择方面,想象三种立法模式,比较其优缺点,得出合理的结论更合理的结论;在告知家庭暴力犯罪中增加公诉的例外情况;调整刑事类型和法定刑事范围;明确虐待犯罪的犯罪标准;建议增加婚姻强奸,提供具体的增加方式;以及宽大处理暴力问题的想法。
关键词: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犯罪; 刑法规制; 以暴制暴;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一般性考察
1.2.2 具体问题考察
1.3 研究方法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2 家庭暴力的界定
2.1 中外家庭暴力的含义
2.1.1 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
2.1.2 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
2.1.3 结论
2.2 家庭暴力的特点
2.2.1 关系不对等性
2.2.2 暴力循环性
2.2.3 隐蔽性和长期性
2.2.4 社会容忍度高
2.3 家庭暴力的类型
2.3.1 身体暴力
2.3.2 精神暴力
2.3.3 性暴力
3 家庭暴力犯罪的中外立法对比
3.1 家庭暴力犯罪的中外立法状况
3.1.1 英国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
3.1.2 美国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
3.1.3 日本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
3.1.4 我国大陆地区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
3.2 家庭暴力犯罪的中外对比
4 家庭暴力犯罪的疑难问题分析
4.1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4.2 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定性
4.2.1 婚内强迫性行为的定义
4.2.2 婚内强迫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4.3 以暴制暴行为的处理
4.3.1 构成正当防卫的以暴制暴行为
4.3.2 构成犯罪的以暴制暴行为
5 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完善和司法完善
5.1 采取单行刑法立法模式
5.2 完善自诉制度
5.3 调整刑种与法定刑幅度
5.4 明确虐待罪入罪标准
5.5 增设婚内强奸罪
5.6 以暴制暴构成犯罪的从宽处理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