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浏览二十届三中全会视角下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创新研究
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新时代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对国有金融企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重要支柱,国有金融企业规模巨大、业务复杂、风险高度集聚。如何通过审计监督创新,提升金融风险防控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成为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重点。本文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梳理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的政策新要求,系统分析我国金融审计监督的制度创新与技术进步,总结典型创新实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健全权责体系、强化数字化赋能、完善穿透式监管、推进结果应用和多元协同等对策建议。研究认为,适应新时代治理需要,必须以法治化、数字化、专业化为核心,全面推进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机制创新,为金融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关键词:二十届三中全会;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数字化审计;风险防控
引言
国有金融企业在国家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业创新业务层出不穷,风险隐蔽性和传染性日益增强。传统的合规性、事后性审计难以适应高频动态和复杂业务背景,亟需加快监督创新步伐。二十届三中全会从顶层设计出发,明确提出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强调要提升金融审计权威性、穿透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本文以三中全会为视角,系统梳理金融审计监督创新方向,分析制度实践与现实困境,提出完善建议,助力新时代国有金融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1.1 理论基础
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金融监管理论、现代公司治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数字化治理理论。金融监管理论强调通过审计、监察、市场约束等手段,维护金融市场的公正性、透明性与安全性。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主张加强外部独立监督,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董事会和管理层权责。风险管理理论指出,金融企业由于业务高度杠杆化、关联交易频繁,必须建立穿透式、动态化的风险识别与防控机制。数字化治理理论强调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提升监管效能、降低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基于上述理论,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正向法治化、智能化和协同化方向持续演进。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国际上,发达国家普遍重视金融审计与监管协调。美国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等法律,规范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外部和内部审计。欧洲强调跨境金融集团的统一监管和信息共享,推动金融数据透明和风险穿透。近年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金融监管与智能审计。国内学者研究聚焦于金融风险审计、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审计、智能审计平台建设和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监管等。主流观点认为,要通过法律、技术和制度创新,破解金融企业复杂交易、关联关系与风险隐患,实现全流程、全覆盖、全穿透的有效监督。随着中央对金融风险防控和资本监管的重视,学界对审计监督法治化、智能化、协同化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金融审计监督的新要求
2.1 审计监督在现代金融治理体系中的定位
二十届三中全会把金融安全提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要求“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审计监督,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明确审计监督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规范权力运行、保障金融市场稳定中的基础性、权威性作用。三中全会提出,国有金融企业要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双重监督体系,打通信息壁垒,实现监管链条全覆盖,为金融企业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提供刚性保障。
2.2 监管创新与数字化转型要求
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金融审计监督数字化转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识别和预测预警能力。要求加强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重大资金流向、关联交易、金融创新业务等重点领域的穿透式、动态化监管。强调完善审计结果应用机制,把审计整改、问责、绩效考核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衔接。鼓励推动多部门协同,强化监管联动与合力。
三、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创新实践
3.1 数字化审计与智能监管
近年来,审计局和国有金融企业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和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通过搭建金融审计数据平台,自动归集各类业务数据,实现资金流、交易流、信息流的实时动态监控。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模型,对高风险业务、异常资金流、复杂结构化交易等进行全流程穿透和智能预警。智能审计系统可自动识别重复质押、表外融资、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风险点,大幅提升问题发现率和防控能力。例如部分国有银行通过“智慧审计工厂”项目,实现了信贷、理财、同业、投行等业务板块的全覆盖监督,显著降低了违规率和信用风险。
3.2 穿透式监督与风险管控
国有金融企业普遍建立了基于穿透式监管理念的审计监督体系。通过对母公司、子公司、参股企业和金融产品层层穿透,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资金流转、资产转移、隐藏负债等风险环节。对于创新型业务、资产证券化、理财和表外业务,采用多维数据追溯和交叉比对,有效识别结构性套利和利益输送风险。部分审计机关还联合纪检、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多元协同专项审计,强化对重大金融风险和腐败隐患的全链条治理。
3.3 全流程动态监督与绩效导向
审计局和金融企业不断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动态监督。通过审计意见嵌入重大业务决策、项目立项和资金调配环节,前置风险识别和预警。审计团队对重要资金流动、重大项目推进、资本运作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事后审计则注重整改闭环和绩效评价,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与企业年度经营考核、管理层激励、干部选用挂钩,倒逼企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和运营绩效。
3.4 多元协同与社会监督
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日益强调与外部监管、纪检监察、社会监督力量的协同联动。通过推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问责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部分地区还引入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机构、第三方智能风控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审计监督,提升专业性和权威性。审计结果信息化公开和群众举报渠道的畅通,也有效增强了社会监督和舆论压力。
四、创新成效与典型案例
4.1 金融审计智能化平台建设成效
以某国有银行为例,其建立的金融智能审计平台实现了对信贷、理财、票据、资产管理、表外业务等业务数据的自动归集和穿透分析。平台应用大数据和AI算法,实现高风险客户、异常交易自动识别与预警。上线两年内,平台协助发现多起虚假交易、利益输送和违规放贷案件,显著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4.2 穿透式监管与多部门协同案例
某大型国有金融集团联合审计局、纪检监察和银保监会,围绕跨境业务、资产重组和关联企业经营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穿透审计和风险排查。通过数据共享和交叉验证,发现境外子公司虚增资产、母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等问题,及时整改和追责,有效防范了集团资本流失和系统性风险。
4.3 审计成果应用与绩效管理创新
以某国有保险集团为例,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管理层薪酬激励体系。对整改不到位的业务板块和责任人实施“一票否决”,对整改成效显著的团队给予专项奖励。这一机制极大增强了企业自我监督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了审计成果向治理效能的转化。
五、存在问题与完善建议
5.1 主要问题
目前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部分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审计能力建设不均衡,数据归集和系统对接存在壁垒,智能模型应用广度和深度不够。穿透式监管在复杂关联结构、创新业务和跨境操作中存在盲区。部分审计成果与经营管理联动不紧,整改闭环和绩效导向落实不到位。外部多元协同监督机制尚未健全,信息流通与联合问责有待加强。此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与业务创新发展尚不适应高质量监督要求。
5.2 完善路径建议
建议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审计平台全国共建共用,统一数据标准,实现国有金融企业与监管、审计机关、外部专业机构间的高效对接和数据共享。加强对复杂结构、跨境业务和新型金融工具的穿透式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风险识别模型和动态监控机制。健全审计成果与绩效考核、干部选用、资源配置深度挂钩的机制,强化整改、问责与激励联动。完善多部门协同、线索移送、联合问责和社会监督机制,提升全社会风险治理合力。加大审计人才队伍复合型能力培养,引入金融、法律、信息技术、智能分析等多领域专业人才,满足金融审计高质量发展需求。
六、结论与展望
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提出了全新更高要求。当前,金融审计正由传统的合规性监督向数字化、智能化、穿透式和协同化深度转型。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技术赋能、完善绩效导向、健全联动机制和强化队伍建设,有望进一步提升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资源配置和治理能力。展望未来,随着金融业务创新和监管环境变化,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必须持续创新迭代,助力金融体系安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